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的公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在全市开展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拟遴选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牵头单位
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二、检查范围
文昌市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其中需现场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3家,其余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数据筛查。
三、具体内容
(一)检查时间:2025年4月—5月。
(二)检查内容:根据我局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范围,结合定点医药机构存在问题负面清单,聚焦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超出医保支付范围等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理疗、血液透析、良性结节手术、精神疾病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肿瘤、麻醉、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骨科等重点科室,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深挖检查存在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以及虚记、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和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
(三)交付内容:检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根据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数据分析,查找违规性问题,明确违规的理由。每家现场检查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具一份报告,数据筛查的其******居民医保)、违规问题、违反的规定等内容,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四、拟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国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地区能够组建具有医学、医保、信息、财务、审计等专业工作背景的人员队伍;拟开展服务的工作团队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方面的人员;
(五)检查人员具有参与国家飞行检查、省级飞行检查或市县级专项检查的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服务经验。按合作单位提供检查人员参加过国家、省级飞行检查、市县级省级专项检查的人数择优考虑;
(六)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近两年已完成的相关项目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五)本次医保基金检查方案初稿;
(六)参加检查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且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通过上述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八)报价函。报价函的方式采用合计报价,并进行密封。
上述材料若非原件,则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七、预算金额和选聘方法
(一)预算金额:40万元以内。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由文昌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参加选聘报名的所有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名额有三家及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按最接近平均值确定中选单位,若剩余单位有三家及以上且最接近平均值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时,则从最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中抽取确定)确定中选单位(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不影响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开展)。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接受报名,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地址:文昌市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605室
邮箱:******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98-******
附件: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25文昌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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