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景县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榕花街吉美购物广场北宏伟综合楼3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齐志敏******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衡水市南运河沿线景县段5个乡镇113个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涉及农户约6862户,受益人口约24096人。采用分散治理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0.5m3庭院式灰水收集处理一体化设备6862套、de110pvc-u79769m,回用管道dn25ppr44946m。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给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4-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4-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5-08 09:00
开标时间:2025-05-08 09:00
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景县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榕花街吉美购物广场北宏伟综合楼3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齐志敏******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衡水市南运河沿线景县段5个乡镇113个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涉及农户约6862户,受益人口约24096人。采用分散治理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0.5m3庭院式灰水收集处理一体化设备6862套、de110pvc-u79769m,回用管道dn25ppr44946m。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给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04-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04-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5-08 09:00
开标时间:2025-05-08 09:00
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