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rd-gk-2025-8
项目名称:乌什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金融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按年利率%报价
利率(%):按照相关利率规定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金融机构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6)具有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备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人民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服务中心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
4号楼10楼0747号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洪波
电 话:******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rd-gk-2025-8
项目名称:乌什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金融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按年利率%报价
利率(%):按照相关利率规定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金融机构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4号楼10楼0747号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6)具有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备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人民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服务中心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英阿瓦提社区朝阳街7号银基王朝
4号楼10楼0747号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洪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