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霞浦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和霞浦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JFA-******04
项目名称:霞浦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和霞浦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霞浦县“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和霞浦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00 |
29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霞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和《霞浦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最终印发时间需做好与上级规划衔接,暂定于2026年10月底前印发实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资格承诺: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B201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①直接至我司办理;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②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采购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公司领取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本公司邮箱(邮箱:******,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账号:************0664
2、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帐号:************959
3、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
******街道山河路9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B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