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厦经贸电影产业园
项目概况:根据已签章的工规文本,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5260.3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5039.1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03.4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6.866平方米,应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1752.74平方米。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31日组织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论证意见:
1.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扩建建筑场地占地小(仅中庭)。
2.本项目原建筑及拟扩建部分均未设置地下室。
3.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差,表层软弱土层(填土及淤泥质土)总厚度较大。
4.拟扩建建筑紧邻原有建筑,受周边原有建筑限制,基础处理及基坑支护结构处理较困难。
论证结论: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13、14、15条,《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9市政府令第177号)第26、27、28条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议易地建设。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改革局。
******改革局
邮编:361009
监督电话:******
******改革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