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玉米、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JSZC-320321-KYJL-X2025-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KYJL-X2025-0029
项目名称:2025年玉米、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5.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万元;采购包2:23.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包1:最高限价115元/kg;采购包2:最高限价350元/kg;采购包3:最高限价67元/kg;采购包4:最高限价152元/kg。
采购需求:
2025年丰县玉米、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高效、低风险的防控药剂,具体要求及采购清单详见《询价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
5.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
6.供应商信用信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4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08-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询价文件说明
询价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栋315
(四)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6ce-46ec-aae1-5778e745c8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农村局(机关)
******农村局
联系人:王广龙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栋315
联系人:徐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分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