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公园休闲步道(白龙洲大桥段)修复改造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江滨公园休闲步道(白龙洲大桥段)修复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E************001),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问题与答复
1、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问题“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请问是否包含助理工程师?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是否包含中级?”
答: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包含助理工程师,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包含中级。
2、问:投标须知前附表34.2.9投标人须按第八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予以承诺。请提供该承诺书格式。
答: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详见本补充通知第二点第一条。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2.9条款的内容,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该工程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银行转账,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在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承包人若不能提供的,发包人将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在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含《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补充协议》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承包人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核准程序造成工程预付款支付滞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从约定的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按预付款支付比例相应扣减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对应价款的支付比例(即各期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各期工程款支付报表中的本期完成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应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总额的80%前扣完。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视违约情形将未扣回的工程预付款部分扣回或全额扣回。在颁布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第二项《投标函附录》原文“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五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原文“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5万元违约金”,更改为“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5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5、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2025年8月8日09:30:00更改为2025年8月13日09:30:00。
三、本“补充通知(二)”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