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征集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9日—8月4日
二、建设内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升主体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2、应具备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的特性,在同等情况下优******大学生(农业经理人)领办的主体。
3、原则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
4、同一主体不得叠加享受中省同类或高度相关的资金项目。
四、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采取奖补的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具体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备案、核查验收兑付的流程组织实施。
五、申报流程
凡在申报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且在我县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可自愿报名。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作社、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公章)
2、合作社、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4、项目申请书及申请报告
5、出具资产报表(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6、项目用地备案资料(加盖合作社、家庭农场公章)
******农村局
联系电话:******
四、评审流程
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由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股和镇办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的主体逐一进行实地查看、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经营效益好的实施主体,最终确定1家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实施2025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
******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