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万套电声配件建设项目 | 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6#3楼 | ******有限公司 | 拟投资1000万元,采用开料、抛光、倒角、热折弯等技术和工艺,购置雕刻机、激光机、空压机、切割机、折弯机、倒角机、抛光机、烘箱等设备,实施年产3万套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经甘霖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胶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